信件编号: | 20210302130423912 | 来信时间: | 2021-03-02 13: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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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咨询 | 姓名: | 施**** |
内容: | 想回家乡发展肉牛养殖,政府是否有相应扶持政策? | ||
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巴中市农业农村局
   答复时间:2021-03-05 10:18
答复意见: 施锡德: 您好! 您在巴中市农业信息网上咨询“想回家乡发展肉牛养殖,政府是否有相应扶持政策?”事宜,现作如下回复: 一、用地政策。肉牛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,按农用地管理,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。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,允许肉牛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,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。畜禽养殖圈舍、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,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。肉牛养殖及配套设施用地可以使用III级及以下保护林地,严格按程序审批。 二、生态环保政策。严禁在禁养区内建设规模养殖场,肉牛规模养殖场标准为年出栏100头以上。对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,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,实行登记管理。 三、保险政策。目前肉牛保险政策为商业险,保额和保费标准各地标准不一致,国省正在积极探索政策性保险。 感谢您对巴中农业发展的支持,若有其他咨询或需要我们服务的,请与我们联系。巴中市农业农村局,联系电话:0827—5272076,巴州区农业农村局,联系电话:0827—5224076。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5日 |